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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方兴未艾
养老供给主体责任亟待厘清
发布日期:2018-04-26信息来源: 政协办公室 浏览次数:字号:[ ]

  面对日益加快的老龄化趋势,社区居家养老如何推进?家庭、政府、社会、市场等供给主体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责任边界又该如何厘清?前期,县政协社法委组织委员就此进行了知情性视察,实地走访了丹西街道新建社区和石浦镇九市曲社区等,并与县民政局、丹东街道和丹西街道等单位进行了协商交流。

  据委员们调查,我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早在2016年底就超过了20%,这两年老年人口更是迅速增长,养老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难题。目前,我县28个社区虽然基本都建成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但是仍很难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社区每百名老人拥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数不足0.05家,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这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普遍由闲置用房、社区办公用房等改造而成,服务设施设计不合理,场地偏小,设施简陋,功能不全。虽然新建住宅小区建设规划明确规定每100户住宅需配备20平方米养老用房,但个别开发商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根本没有配置社区养老用房,或者将几间边角房拼凑为养老用房,导致缺乏实际使用功能。

  此外,绝大部分的社区居家养老中心资金较为紧张,从事具体事务的专职工作人员均为“4050”公益性岗位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业务综合素质相对偏低,无法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专业服务。像老年人需求强烈的老年食堂目前全县仅开设3处,仅能容纳附近80余名老人就餐,而且除北路社区以外其余均不提供送餐服务,无法帮助绝大部分老人解决吃饭这项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为此,委员们建议:要加强统筹,明确发展目标。按照规划科学、布点合理的要求,进一步梳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布局,围绕建成时间、服务网络、设施配套等方面确立具体工作内容。进一步厘清家庭、政府、社会、市场等供给主体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责任边界,有效调动各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发挥作用,形成合力。要整合资源,加强服务供给。加快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房产开发、新区建设、旧城改造中严格按照规划和居住老年人口规模来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围绕老年人的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需求,提供人性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务,做到因人而异、供求相符,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

  要多措并举,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上岗准入和在职培训工作,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并逐步改善其工资待遇。鼓励和支持社区共建单位、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为老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尝试志愿者积分制度,引导志愿者服务走长效规范之路。

  要加大扶持,健全保障机制。扩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基层财务补贴,提高财政支持的针对性;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推动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落地,着力推行居家养老“公建民营”、医养结合等市场化运营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形成多元化和多渠道的投入发展机制,促进居家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记者 张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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